标题:二手房契税认定错误及契税退税
律师: 你好, 我在2013年3月将名下仅有的一套房产卖出交易完毕,但因为房管局系统更新滞后的原因导致我2013年4月新购买房屋时名下还能查到之前房产的信息,所以房管局系统内的信息表示我本人新购买的房产是二套房,契税按照3%缴纳。 请问: 问题1.这种因工作系统更新个人信息滞后问题导致的二套房认定错误,契税缴纳错误,是否可以将多缴的2%契税退税?因为我当时已完成第一套房产的交易,应该按照1%缴纳契税。 问题2.所有房产交易时的文件和完税凭证票我都有保存。如果可以办理退税要进行怎样的流程办理? 请您回复我的问题。 祝工作顺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