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小* 提问时间:2014-11-14

标题: 交通事故咨询

昨天晚上我母亲骑自行车右转弯与一位直行的电动车相撞。事后我报警,交通队也没有出现场,只做个记录。我母亲目前住院观察治疗,对方也曾给垫付3000元的检查费和住院费,现在对方不在续钱,也不再和我们联系。我们目前依旧住院,母亲未查出有大碍。

请问我该怎么办?如果起诉,我们能胜诉吗?

反 馈

回复律师:杨洁 回复时间:2014-11-20 是否超时:

尊敬的李姓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首先,需要交警确认二人相撞是否属于交通事故。如是,那么事故的责任也应当由交警作出认定。然后再根据责任认定的情况,决定是否提起民事诉讼进行索赔。根据您目前提供的信

息,律师无从分析案件可能的结果。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杨洁律师

201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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