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4-10-08

标题:欠房租不给,且无法解除租房合同

正观广告公司于2013年1月1日租赁我天津开发区津滨杰作写字楼,用房号注册公司,租期到2014年12月31日。但租金支付到2013年6月份后就停止支付租金,多次联系对方均不支付。以至于后来连对方电话都变成了空号无法联系。后来去开发区管委会查询得知,此公司并未申请破产,但到2013年7月后就不再缴税,已变成非正常户。但我的房子由于对方并未申请破产,所以不能注册新的公司,由此给我带来租金损失。如果对方不申请破产,我的房子将永远不能注册新公司。

反 馈

回复律师:刘秀芳 回复时间:2014-10-2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可向法院申请其破产。

希望能帮到您。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刘秀芳律师

2014年10月21日

推荐新闻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要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网民问题处理情况

  • 回复率
  • 满意度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