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金* 提问时间:2014-08-21

标题:咨询辞职问

原单位签订合同8年,现在辞职,合约还有5年,单位拒绝非得说等半年才同意,这样合理吗?每年违约金6000,我是不是应该缴纳,这合理吗~我现在就要辞职,怎样单位才能同意~

反 馈

回复律师:李项喆 回复时间:2014-08-27 是否超时:

尊敬的金*网民:

您好!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 关于您是否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以上规定,您可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的前提下解除劳动合同。

2.关于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就您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主张违约金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除本法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但劳动者在服务器届满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和第23条(规定劳动者违反保密义务和竞业禁止约定的情形)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根据以上规定,除有法定情形外,用人单位无权向您主张《劳动合同法》第22条、第23条之外的违约金。

3.根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相关规定,若您的解约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且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您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您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您支付的培训费用(如有);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观典律师事务所李项喆律师

2014年8月27日

推荐新闻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要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网民问题处理情况

  • 回复率
  • 满意度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