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交通事故处理流程的咨询
本人驾车于8月2日下午在马路上正常行驶,在没有任何违章的情况下被一辆车拦住,车上下来两名男性,其中一人声称刚才我在某条小路上用右后视镜撞了他的右臂,但是我完全没有任何感觉,仔细检查我的右后视镜和对方的右臂,也没有任何擦碰过的痕迹,因此我判断很可能是碰瓷的。我问对方想如何解决,对方提出1000元私了。我觉得无法接受,打110报警,警察来后想调解,但对方不接受调解,说要“玩死你”,又称要去看病,于是警察告诉对方所属交通队,要他们看完病去交通队。然后带我开车去了一个事故存车场,把车存上,然后回交通队等待对方,结果等了三个多小时也没来。打电话,对方借故称来不了,称8月4日上午来解决。8月4日上午我来,他没来,警察打电话,对方又说下午来,结果下午他又没来,又要求改在8月5日。现在对方明显就是想拖,我问警察对方再不来怎么办,警察说再不来就去给车辆做鉴定,鉴定费2400元由我出。以上情况描述完毕,现在想咨询律师几个问题:
1、此种情况,交警扣车是否合法,如不合法怎么解决?
2、如果扣车合法,存车费我是否应该交,如果不应该交如何处理?
3、车辆是否需要做鉴定?如果鉴定是否需要通知保险公司到场?鉴定费应由哪方承担?
4、如果对方有索赔要求,我是否应该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