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孙** 提问时间:2014-07-07

标题:公产房继承问题

我爷爷有一处公产房,现在爷爷去世(奶奶也也已去世,直系亲属只有3个儿子),没有遗嘱,如果要继续承租公产房,是不是只能是他直系亲属当中一个人的名义承租,不能多人一起承租?如果其中一个人承租下来之后,占为己有使用,其他两人是否有权利去法院告他,要求他依法给其他俩人应得的那部分?还有这种情况下遗产分配的时候是不是看其子女的数量分配而不是看其孙子孙女的数量分配?

反 馈

回复律师:张东升 回复时间:2014-07-07 是否超时:

尊敬的孙**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如果没有遗嘱,就是三个儿子都有继承权,可以约定好每个人占有的份额,其中一个人承租下来后假如占位己有,其余人可以通过协议起诉。没有遗嘱或者代位继承的情形出现,孙子女没有继承权。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本诚律师事务所 张东升律师

2014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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