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房屋与样板间不符 ,合同未注明 ,销售未告知
您好
我于2013年五月 购买的富力津门湖嘉郡花园4号楼404的带精装修主小户型住房一套。当时销售并未告知其主卧 次卧 客厅 窗户比样板间高出39公分,并且客厅窗台内沿与样板间尺寸不符。合同上也并未注明这一点。
交房后 发现这一问题,向富力反应 ,一直未见有答复。富力工程师 说设计图纸就是如此,只是销售没有说 ,后来的房子都会告知。
每栋楼的4 26 27 28都有这样的问题。
我想知道 富力这一行为,我该如何应对?富力的不作为,和欺瞒行为,付诸法律,最好的情况下 会有什么结果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