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无* 提问时间:2014-05-31

标题:遗产分割

尊敬的律师,您好:

首先为您能看完我对整个事件的陈述表示感谢!希望您能够提出宝贵的建议。情况如下:

老人有儿子A、B,女儿C、D共四个子女。由于老人年事已高,需要子女在身边照顾,由于A在70年左右已定居外地并结婚生子,所以赡养老人的责任和义务B、C、D商议决定后,由B自97年起与老人一起居住,并口头协议由B继承老人的房产,至2013年7月老人亡故一直是B与老人共同居住并赡养。由于老人生前未立遗嘱且当时的口头协议无任何字据,现D将A、B、C共同列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平均分割老人的这套房产。

老人在世期间,除了A以外,B、C、D均尽到了赡养义务,其中B付出的最多。请问这种情况下:

1、法院会如何分配各个子女获得遗产的比例?

2、由于现在B住在争议的房产处,如B没有钱来补偿A、C、D三方,并且A、C、D也不愿意出钱购买老人的房产来分配对方。那法院是否会拍卖老人的房产来进行分配?

反 馈

回复律师:崔春华 回复时间:2014-07-17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您好:

针对您的提问,答复如下供您参考:

1. 首先关于分配比例,如果老人生前没有立下遗嘱,且无其他书面证据证实所有继承权人的共同分配协议,原则上按照法律规定是平均分配,如果能证明某继承权人确实承担了主要的赡养义务,且其他权利人予以认可,可能在判决上会有些许偏重,但不会有太大的区别。

2. 如果法院判决各权利人分别享有房屋的确定比例,而所有权利人均没有能力买下房产补偿他人,那么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可能会涉及拍卖。但是,亲属之间不建议走拍卖途径,因拍卖费用比较高。

以上答复供您参考

天津法政牛津律师事务所 崔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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