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吴** 提问时间:2014-05-20

标题:公积金少缴

从2005年开始工资系数3500元,单位上缴15% 每次都按2000元缴 少缴1500元的加班费,我们怎么能要来。我想单位能给开我再单位工作证明,能等于劳动合同吗,因为劳动合同没有在劳动局备案盖章。

反 馈

回复律师:张远华 回复时间:2014-05-26 是否超时:

公积金可以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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