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4-05-15

标题:交通事故中肇事车辆扣押时限及处理是否得当

我姑姑5月8日发生的交通事故,经河北区中山路交警10中队认定对方全责。交警队让我方到指定医院开具了伤残鉴定报告,报告指明7-10天后复查。第六天交警队就将肇事方车辆及驾驶证归还对方,且交警队拒绝开出继续就医复查证明。我方联系肇事方就医复查,对方予以拒绝。请问交警队在处理此交通事故中是否存在处理过于草率,没有公正的处理。

交通事故中肇事车辆扣押时限是多长时间?

反 馈

回复律师:张远华 回复时间:2014-05-16 是否超时:

我觉得你不用纠结上述问题,因为此次事故已经有事故认定书,也已经开具了伤单,你可以等伤好后去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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