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任** 提问时间:2014-05-13

标题:污水外溢没人管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家窗户下面有个污水井,夏天特别臭,没法开窗子,苍蝇蚊子乱飞,外溢了将近两年了,我跟物业反映,物业说没办法,说是要动工程,没钱,根市里排水所反映,他们说这不归他们管,跟南开区排水所反映,他们说也不归他们管,您说我现在该怎么办?

反 馈

回复律师:王巍 回复时间:2014-07-03 是否超时:

感谢您对北方网和本律师的信任,根据您所表述的内容,就有关问题初步解答如下:
您可要求物业对污水井的外溢情况进行检查、维修。污水井属小区内共用设施设备,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57条规定,小区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属于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在发生问题时候,物业负有维修义务,拒绝修理的,您可起诉至法院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以上意见,供您参考。如有其它疑惑之处,可进一步咨询。
再次感谢您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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