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房产中介骗取我的二手房过户费
你好,我是北辰区的居民,在2013年1月3日我在北辰区众民房屋信息看中一套位于北辰区东升里的二手房,房屋104平米,房款75万,我明年在1月3日当天交付订金1万(买房人)、房屋信息费4000元(有收据)、评估费和贷款费4600元(房屋中介,有收据),并在约定时间2013年2月1日交付过户费4万7千元(中介待交,有收条并加盖公章),2013年2月5日交付首付款22万2千元,房屋中介在4月份将手续办理完毕,并将房本交付给我,但是我问过户费剩余多少,中介告之剩余1000元左右,我同意作为其辛苦费赠之,但是现在我发现对方的过户费并没有4万7千之多,最多也就3万元,请问我是否可以向其索取?现在有效期有没有失效呢?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