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蓟州于桥水库移民补贴问题没有人给解决
本人系天津市蓟州区于桥水库库区移民,父母、本人均依规享受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贴。我的子女户口长期登记在库区属地,属于库区在册人口,却被告知因我为女方,孩子无法享受补贴。
依据水库移民相关扶持政策,库区移民户内自然新增、户籍未迁出的子女,理应同等享受扶持待遇。现特再次反映情况,恳请工作人员重新审核认定,依法依规为孩子办理补贴发放,并补发自未发放之日起的相关补贴。
本人系天津市蓟州区于桥水库库区移民,父母、本人均依规享受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贴。我的子女户口长期登记在库区属地,属于库区在册人口,却被告知因我为女方,孩子无法享受补贴。
依据水库移民相关扶持政策,库区移民户内自然新增、户籍未迁出的子女,理应同等享受扶持待遇。现特再次反映情况,恳请工作人员重新审核认定,依法依规为孩子办理补贴发放,并补发自未发放之日起的相关补贴。
首先感谢您的留言。收到留言后,蓟州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已责成州河湾镇人民政府调查处理。
经核实,根据2019年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第八条“在对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进行核定登记时,下列人口不能核定登记为扶持人口:(二)原迁移民和移民的后代出嫁或入赘到非移民户的后代”规定,并结合您本人实际情况,您因婚出嫁到非移民户,故根据相关政策您的子女不能核定登记为扶持人口。州河湾镇工作人员已于2026年6月4日与您电话沟通,向您进行了解释说明。
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对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表示欢迎和感谢,顺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蓟州区委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