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天津爱屋吉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低价诱单 合同欺诈 恶意增项
本人于_2026年3月17号与天津爱屋吉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到2026年4月15日共计支付装修款67132.8元。该公司在签订合同全过程中,存在故意隐瞒真相,虚假宣传,低价诱单,合同欺诈行为,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事实如下:1。该公司前期以低价套餐,全包,零增项,闭口合同等内容进行虚假宣传,用远低于市场价的报价吸引我到店,属于典型低价诱单。2。签约时故意隐瞒合同关键条款,恶意漏项,隐藏增项,不做任何提示和说明,利用我不懂装修信息不对称进行欺骗。3。目前仅完成地暖铺设,地砖完成一部分,公司就开始大量恶意增项,加价,与前期承诺完全相反,根本不是当初约定的价格与内容。假优惠,虚假承诺诱使我交钱签约,属于故意隐瞒真相,利用合同实施欺诈。5,对方恶意增项问题导致的停工还要求我方赔违约金严重的欺诈行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户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该公司行为已构成虚假宣传,低价诱单,合同欺诈。现请求:1。天津爱屋吉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立即退还我未施工部分的全部装修款;2。依法对该公司虚假宣传,低价诱单,合同欺诈行为立案查处,行政处罚并公示;3。追究其欺诈相应法律责任,赔偿我方损失。本人所述完全真实,合同,转账记录,宣传截图,聊天记录,现场照片等证据完整,愿意配合调查。请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