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买** 提问时间:2026-04-21

标题:河西分局隐瞒当事人姓名,答非所问

我在网上给书记留言反映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柳林派出所问题后,督察人员把问题推给一个派出所副所长,在我询问副所长名字后,试图包庇当事人,拒绝告知我副所长姓名。作为天津市公民,我是不配知道派出所副所长的名字吗?河西分局还是服务人民的人民公安吗?

反 馈

督办单位:市信访办 回复时间:2026-05-08

市局:日前,我局收到买**反映未告知柳林派出所副所长姓名留言事项,现将公开回复的内容报告如下:感谢您留言。接件后,我分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督审信支队妥善处理。我分局督审信支队积极开展工作。再次对您表示感谢!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公安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 2026年5月8日

 

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

2026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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