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陈** 提问时间:2026-04-17

标题:关于天津市产检假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关于天津市产检假的规定,现在公司说1-7个月每个月1天产检假,8个月以上是2天产检假,我的理解是7个月的时候是28周,28周以上就算孕晚期了,而且医院说28周以后,两周产检一次,但是公司说32周以后才一个月两天产检假,想问下到底以哪个为准?

反 馈

督办单位:市信访办 回复时间:2026-06-09

关于网民陈**咨询问题答复陈**您好:您咨询的“关于天津市产检假的规定是怎么样的”?经我委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认真分析相关法律规定,现答复如下:2026年6月9日委工作人员电话与您联系,依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您表示知晓。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河北区卫生健康2026年6月9日

 

河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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