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26-02-28

标题:税务问题推卸责任不予解决

本人于2025年3月购买一二手汽车,当时也缴纳了车船税,为当年费用,但今年需要购买保险和车船税的时候显示,有2023年的车船税欠费,在2023年这车辆所有权还不是我,为什么要我去承担,这是前车主的欠费,税务机关应去找他解决,本人致电12366,依旧没有解决,而且如果有之前欠费就应该在我买车的时候就告知我,我去找对方要费用,或者认可缴纳此费用,现在过了一年了来找我要不应我承担的费用,我不认可,烦请相关领导予以帮助解决,谢谢

反 馈

督办单位:市信访办 回复时间:2026-04-29

尊敬的网友: 您通过北方网提交的留言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我局工作人员于2026年3月5日告知您无需承担前车主欠缴的车船税,但需提供产权证等证明资料。2026年3月6日,在您提供产权证等证明资料后,我局联系有关部门对相关数据进行了维护。目前您可正常缴纳2026年度车船税。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2026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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