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滴滴新出租模式疑似扰乱出行市场,偷税漏税
如图所示,滴滴app 出租模式,上线新出租模式,下面一行小字要求出租车提供小票。因此模式为线上计费,与政府定价严重不符,出租车实际价格与其有出入,无法出票,顾此行为疑似偷税漏税,扰乱出行市场。请问市委,交委、税务、市场监督局、计量局,公安机关应如何应对?
高*:尊敬的高先生您好,关于您反映滴滴新出租的问题,我们十分重视。为推进传统出租车转型升级,促进新老业态协同发展,本市以试点形式开展“巡网融合、一车双价”实践。经调研了解,其他城市也在推进巡网融合相关工作。“滴滴新出租”在打表计价模式基础上增加了“在线计价模式”,通过相对灵活的市场调节价模式帮助传统出租车适应市场趋势变化。司机自愿选择,如不接受此模式,可在司机端软件中关闭此模式。目前,“在线计价模式”下司机无需提供纸质发票,平台不会因此对司机扣分判责,乘客有发票需求可以联系平台处理。感谢您对交通运输行业的关注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2026年2月6日
天津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6年0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