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赵* 提问时间:2026-01-13

标题:奥海液化气拒绝供气

2026年1月7日天津市奥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拒绝售卖瓶装液化气,请求政府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反 馈

督办单位:市信访办 回复时间:2026-01-26

2026年01月21日收到交办的网民赵*在北方网反映燃气公司拒售液化气问题,现将公开回复的内容报告如下:感谢您的留言。接件后,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责成相关科室调查处理。经查,您反映的情况不属实。2026年01月23日我委工作人员向奥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调取了您的用气记录,显示该公司在2026年1月7日已向您售卖了燃气,售卖气瓶条码为011003600419。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意见建议,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西青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6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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