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25-12-11

标题:被国家电网欺骗性误导更换电表导致不便产生

12月4日南郊电业局相关人员入户告知需要更换电表,我多次询问是否一定得换?答复告知“必须更换”。但更换后的表无法通过按钮获知实时电费余额,我十余年已经形成习惯的通过电表查看余额,无法查看很是不习惯。后来得知此次更换电表并非强制,也不是必须,表不更换也能继续正常使用。因此,被相关工作人员的欺骗性语言“必须更换”所误导,最终致使电表被更换这件事儿令我十分气愤。

诉求:因国家电网相关工作人员错误表述及不精准的解释,致使问题发生,本着谁过错谁担责的原则,要求国网无论如何对我的电表进行恢复!若产生成本,由相关责任方承担。

反 馈

督办单位:市信访办 回复时间:2025-12-19

经现场核实,您反映的换表地点为津南区海棠街仁恒景新花园,依据《天津市供电用电条例》(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4号)文件中第十五条“供电企业应当为用户办理用电计量装置的安装、移动、更换、拆除、加封、启封和表计接线等业务,并按照规定的周期和计量检定规程对用电计量装置进行校验和不定期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电子式交流电能表》(JJG 596--2012)文件中6.6检定周期规定“0.2S级、0.5S级有功电能表,其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6年;l级、2级有功电能表和2级、3级无功电能表,其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8年”。您所使用的电表为2级有功电能表,自2015年11月30日立户新装至今已超8年的检定周期,因此2025年12月4日晚间,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城南供电分公司咸水沽供电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联系您告知,按照使用年限和轮换要求,需要对电表进行更换。12月5日上午,工作人员取得您认可并在您签字同意后完成了电表更换。更换新电表后余额小于20元会发送预警短信,建议您通过网上国网APP及微信小程序等方式绑定您的户号,随时查询您的用电量和电费余额,更方便快捷,也可以随时致电供电营业厅进行查询。且因原电表已超出使用年限,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无法满足您换回原电表诉求,但如对新表有异议可以申请验表,感谢您的理解。

 

天津市电力公司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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