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党组织关系转移中的困扰???
尊敬的领导:
我今年7月从原公司离职并入职新的公司,按照党组织关系管理的要求,我应从原公司党支部转出组织关系,但由于入职的新公司没有党支部,所以我向公司属地的社区咨询,被告知需要复印党员档案资料交到社区先审核一下,才能确定是否可以转入。
我按照要求提供了党员档案资料复印件到社区,被告知党员档案资料缺少东西(积极分子考察表、政审材料不全、预备期培养考察表,党员志愿书最后一页(第十四页)没有复印),需要补齐,才可以转入。我和档案存放地人才管理中心联系,被告知纸质档案里没有积极分子考察表、所谓缺少的政审材料、预备期培养考察表。
并把这一情况告知社区,社区答复,如果档案里确实没有,需要目前所在的党组织联系当初发展党员的党组织,预备期转正的党组织,出具情况说明才可以转入。
当得到这样的答复,使我很困扰:
第一、我当初是学生党员,2011年1月6日入党,在积极分子培养期间、入党前资料准备要求、预备期培养阶段,都按照当时党支部的“要求”提供了相应的资料。
第二、从毕业到现在15年期间,我的人事档案和党员档案由于工作原因,流转了4次,所属的党支部也转了4次;这次复印资料前,我也不知道人事档案和党员档案里有什么材料。之前转移党组织关系只需要开具组织介绍信即可,也没有说过资料不全的问题。
缺少的这些资料,是由于当时档案管理要求没有放入?还是档案流转过程中缺失了?还是当时发展过程中党支部没有相应的要求?现在都不好追查。
现在我想请问一下:
1.如果我不能按照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社区要求提供相应的情况说明,我就不能转入,那我的组织关系应该去哪里?原单位又要求我转出。到居住地社区,说我有工作单位,应该转入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社区。
2.如果没有找到缺失的资料或者开具证明说明情况,那我还是不是一个“共产党员”?如果我是共产党员,为什么一个党员想要找到组织,却要被组织这样难为呢?难道身为一个党务工作者,基层党组织之间就不能互相联系核实一下情况?
如果我不是“共产党员”了,那我这2011年1月6日入党宣誓起,这10多年了,又是什么?
3.让我最费解的是,被告知提供“入党志愿书”复印件,没有复印第十四页,尊敬的领导,请你看看第十四页是什么内容?假如我要是其他资料不缺少的情况,还得为这个第十四页跑一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