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市交通运输委服务群众消极应付
市民于8月27日通过12345市民热线反映滴滴青桔使用中的问题,该问题由市交通运输委(道路运输)部门承办,市民问题未得到滴滴青桔解决。市民通过市民热线多次要求承办部门工作人员与市民联系,协助问题解决。截止目前,无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与市民联系,市民热线转办件仍由滴滴客服与市民沟通。市民要求市交通运输部门答复,该市民热线转办件由哪个处室承办,经由何人批准多次将转办件推卸由企业完成,至今无人与市民联系,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无动于衷、消极应付的行为如何处理。
梁*:您反映问题收悉:经核实,市民反映滴滴青桔单车和平区吴家窑二号路附近,100米的距离接连扫了2次坏车,近2-3天内5-6辆坏车,进而影响骑车体验的问题。此为企业运营主体经营行为,收到市民反映问题后,我单位已多次协调青桔单车进行处理,2025年9月11日,青桔单车反馈,经排查,市民反映区域车辆已更新,坏车已经收回,市民反映的问题已解决。在此期间市民与青桔工作人员沟通寻求对其个人的补偿,青桔单车无法满足。 经与您联系,您已知晓。 2025年9月22日
天津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5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