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25-06-25

标题:事业单位转制前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

您好,我母亲于2024年1月因病去世,退休单位天津市热处理研究所,退休时间为1999年,2002年后该单位实行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之后又改为私人企业,我向该单位申请我母亲死亡抚恤金该,单位回复一概不清楚,我又找到当时该单位上级部门天津市百利机械集团,回复不归他们管,并且当时没有预留任何针对转制前退休人员的相关费用。天津市政府津政发(2008)32号文件明确规定转制前退休人员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标准执行。

后续我又找到天津市人社局,天津市国资委,天津市劳动仲裁,天津市科技局,12345热线,天津市百利机械集团等等相关部门,均表示不负责,后来通过诉讼起诉到法院,法院以属于事业单位的人事问题不予受理。

我的诉求是按照天津市政府文件规定发放我母亲的死亡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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