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老百姓装修被骗住建委不作为
吉祥家装饰设计师靠低价吸引对装修不懂的老人,口头答应但是合同不写哄骗老人交钱签字,开始装修后开始各种加项收费翻脸不认。留存了设计师口头答应的录音,口头协议也具有法律效益但是吉祥家方面完全不承认,单方面以没有收到加项的费用为由停工,还谎称前一天还通话的设计师已经离职答应的事不作数。此装饰公司存在已久且纠纷众多,想请问政府是怎么允许这种明目张胆的合同欺诈存在的?各部门之间互相推诿不予受理,连房屋问题直属的住建委都回复走法律程序,如果什么问题都走法律程序必须走法律程序那还要咱们政府各部门干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