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25-03-09

标题:关于电动三轮车相关规定,是否可以上路,快递车辆是否符合登记规范?

此处有申通快递站点,位于兴河里社区底商,此快递用车是否符合公安交通管理规定?是否符合电动三轮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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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督办单位:市信访办 回复时间:2025-04-08

2024年4月10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违规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告》津政规【2024】2号,依据“第一条本通告所称违规低速电动自行车是指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及第四条对本市既有违规低速电动车上道路行驶设置过渡期,过渡期截止至2027年4月30日。过渡期内上道路行驶的,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定的,按照国家和本市机动车管理相关规定处理。”,您所述快递电动三轮车可以正常上路行驶。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5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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