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邢* 提问时间:2024-12-05

标题:电子眼违章问题,一点人性化没有

本人于2024年12月4日下午14点32分在滨水西路南环,与光明路交口,在右转车道准备通过,人行道上有个老头我按喇叭他不走,他摆手让我通过,结果今天收到了违章1条,请问这个电子眼是怎么进行衡量的?有人性化?如果老头不动,我也不动就一直耗着呗?我要是通过就算违章,这是什么意思?,而且我对于违章拍摄的图很不赞同,我通过后,老头还不过?后面车那么大距离,老头还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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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督办单位:市信访办 回复时间:2024-12-12

邢*: 你(单位)反映的2024年12月4日下午14点32分在滨水西路南环与光明路交口,在右转车道准备通过时,人行道上老人摆手让其通过,结果电子眼拍摄认定违章,对此不认可的问题,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 三十一 条之规定,已转送公安宁河分局交警支队按照 法律程序 处理。 查询(联系)方式: 022-69591231 特此告知。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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