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医疗保险补缴问题
尊敬的领导辛苦了
先说一下我的情况,我没工作,我对象没工作,孩子在上学,我已经申请0就业家庭身份,申请妻子是社保补贴,后续医疗保险也不符合退休后享受职工医疗的条件,能否麻烦领导能对我面对的困难解决一下,我能补交妻子视同医保年限以后的医疗保险,让她能退休了能享受医疗待遇。
本次诉求是想让我妻子能从2001年10月份开始补交医疗保险,让老百姓减轻缴费负担。
尊敬的领导辛苦了
先说一下我的情况,我没工作,我对象没工作,孩子在上学,我已经申请0就业家庭身份,申请妻子是社保补贴,后续医疗保险也不符合退休后享受职工医疗的条件,能否麻烦领导能对我面对的困难解决一下,我能补交妻子视同医保年限以后的医疗保险,让她能退休了能享受医疗待遇。
本次诉求是想让我妻子能从2001年10月份开始补交医疗保险,让老百姓减轻缴费负担。
您好,您反映参保缴费问题的事项已收悉,经相关部门核实办理回复如下:《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津医保办发〔2024〕2号)文件明确:“灵活就业人员补收,指灵活就业人员自主申报,由税务部门为其办理历史间断月份职工医保补缴。补缴2023年12月(含)前的本市职工医保费,按照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费率补缴,并同步缴纳职工大额医疗救助费;补缴2024年1月(含)后的本市职工医保费的,按照补缴费款所属月份相应政策标准执行。其中,灵活就业人员本市基本养老保险首次实际缴费时间早于2003年7月的,可从2003年7月起补缴;本市基本养老保险首次实际缴费晚于2003年7月的,可从其本市基本养老保险首次实际缴费之月起补缴;2024年1月(含)以后首次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可从其本市职工医保首次实际缴费之月起补缴。”2024年9月25日,我单位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联系,了解到您家人参保信息后,工作人员告知您您家人在本市首次参加养老保险时间为1996年1月,前期也办理过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登记手续,故您可自2003年7月起补缴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具体补缴业务手续建议您详询医保分中心后,通过税务部门办理补缴手续。感谢您对天津市医疗保障事业的关注和支持,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