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数月前曾反应(填坑的事),至今无果。
1、津昆桥下铁路带状坑,目前越来越大,越来越深,除了公交大轱辘车都费劲。
2、津塘路与八号路交口非机动车车道,中大型井盖塌陷,占据整条车道数月。
1、津昆桥下铁路带状坑,目前越来越大,越来越深,除了公交大轱辘车都费劲。
2、津塘路与八号路交口非机动车车道,中大型井盖塌陷,占据整条车道数月。
您好!接到您反映津昆桥下铁路带状坑及津塘路与八号路交口管线井的问题后,我委高度重视,立即转相关处室核实处理。现就您反映的事项回复如下: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我委相关部门进行了核实,根据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道路与铁路平交道口的养护管理,钢轨之间和距钢轨2米范围内的铺面部分,由铁路产权单位负责。您反映的管线井经核实为通信井,我委已通知产权单位进行查看维修。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祝生活愉快! 2024年09月10日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4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