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医院门前便道,这样停车收费合适吗
是官方还是私人,收费停车,占用便道,没人管,懒政
停(2024)08号 签发人: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张*先生:2024年05月17日,您通过网上信访途径反映如下问题(信息系统编号BF1200002024051710470)[主要诉求和建议]:举报人行便道停车收费是官方还是私人,收费停车,占用便道,没人管,懒政。我委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负责办理,河西城管委停车办工作人员已于2024年05月29日、30日多次与反映人联系均无人接听,已通过短信形式将答复内容发送到反映人手机上,答复如下:经核实,根据反映人反馈照片确定反映点位为新围堤道和解放南路交口天津医院东北角人行便道,此处为人行道,根据《天津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机动车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停放的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河西城管委停车办负责区机动车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负责接收辖区内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材料报送及发放告知书工作。依据法规此处是人行道属于道路设施为公共区域,不是供机动车停放的场所,无经营主体,非经营性停车场,此处人行道停车为违规停放,建议您咨询交通管理部门。如对上述意见不服,可以及时向我单位提出不同意见,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上级机关、单位提出复查申请。 2024年05月30日
河西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4年0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