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邵** 提问时间:2024-03-23

标题:咨询蓄滞洪区安全建设项目耕地征拆问题

尊敬的市领导您好

我是静海区独流镇十一堡村村民,据悉因天津东淀与文安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项目需要对我村部分耕地进行征拆,故此提出一些疑问,首先我本人非常愿意配合政府完成因项目需要而进行的征拆事项,但是由于需要征拆的耕地部分在2020年签订了承包租种合同租期五年,租金一年一结算(合同中规定只能种植的农作物为玉米)所以我想咨询,在征拆过程中对耕地的补偿部分是给我们村民(出租房)还是给承租方,因为此时玉米还没有到种植时期,应该不具备青苗问题。

反 馈

督办单位:市信访办 回复时间:2024-05-10

您提出的信访事项,不属于本机关(单位)职权范围,请您向属地政府咨询。特此告知。

 

天津市水务局

2024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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