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于2023年11月16日反映佳怡公寓四号楼是中央空调取暖,我们一直把取暖费或者报停费交给物业,但是去年租户退房时去物业交报停费物业说中央空调没有发生费用就把租户放走了,今年还是继续中央空调取暖我们业主缴费供热公司让补去年的费用,去年中央空调漏水不暖和最后供热公司只供热56天就给断供,今年缴费供热公司捆绑去年的费用,不交去年的今年的也不收,我们都有凭证去年缴报停费说没有费用,租户早就退房这个钱不能让我们业主出,我们的房子现在破败不堪,空调不好用楼道顶子全烂了,外延漏水导致屋里墙皮都掉了,租也租不出去,业主损失最大,供热公司去年自己停了供热哪里有热损费,请有关领导帮大家解决佳怡公寓的这些问题。我们于2023年12月22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经调查,目前佳怡公寓物业已把佳怡公寓D座2、3门的用户资料明细交给卫津路供热站收费部,由卫津路代收2023-2024年度供热费,缴费时需补缴2022-2023年(2022.11.15-2023.1.11)56天部分采暖费或热损费。在保留原有系统的基础上,继续使用原系统进行供热,由供热站提供一次管网热源,物业公司继续运行供热系统,供热期内由佳怡物业公司进行维修,保养。由于热能损耗费用是依据《天津市集中供热暂停和恢复用热管理办法》(津建公用〔2010〕1195号)第六条:”暂停用热期间,每个供热期热能损耗补偿费收取标准为以面积计费方式计算的供热采暖费的20%,非居民用热户从2010-2011供热期开始收取,居民用热户从2011-2012供热期开始收取。恢复供热前,用热户如有欠费应予以补齐。暂停供热期间,房屋产权发生变更的,新、老用热户需同时到供热单位办理变更手续,如有欠费应予以补齐。”之规定收取,收费系统数据无法更改,故无法为您办理减免。?综上,由于您反映的问题为有明文规定的涉费问题,我委无权处置,您可与物业公司协商由其补缴或与津热住建集团卫津路供热站协商,如不能达成一致,也可向有权处置司法机关申请裁决。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和平区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
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4年0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