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8月07日,您通过网上信访途径反映增值服务费的信访事项。针对上述信访事项,我们于2023年8月10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对您所反映的问题,经认真调查核实,作出处理意见如下: 经核查,您反映号码18512298545的机主是秦学会,您代机主投诉。 2022年9月21日您认可办理了千兆升级业务,并赠送您房间WiFi业务。您缴纳200元调测费用,分24个月返还,每月10元,实际每月缴费98元,不是帐单显示108元。由于您误解,导致投诉。 2022年7月14日我公司与您解释清楚,您认可和解。近期您反悔提出新的赔偿要求,我公司说明情况与您达成一致意见。 核查业务订购记录显示,您于2019年12月通过电视屏自行确认订购了IPTV“乐享趣动”和“萌宠世界”两个业务,当日业务管理系统向您下发了订购短信提醒确认,2019年12月至2023年7月共计产生费用1371.4元。2023年7月14日接到您投诉,我公司按您要求取消该业务并屏蔽IPTV宽带支付功能,您认可和解。您于7月27日反悔再次投诉,我公司说明情况与您达成一致意见。 您多次投诉,我公司经核查确认流程无误,每次工作人员都耐心解释,没有发现服务态度问题。您提出将机主账户余额退现金的要求,按照业务管理规范和实名制要求,非机主办理业务需提供办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机主身份证原件,机主委托书。考虑您无法提供机主身份证原件的特殊情况,我公司工作人员告知您,可携带办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机主身份证复印件、机主委托书,办理人在办理现场与机主授权的视频通话(机主在视频中需手持身份证原件,并口述同意办理人办理)。您(非机主)不认可,仍要求以微信、支付宝或银行卡方式将机主账户余额转出,我公司无法满足。
中国联通天津分公司
2023年0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