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23-07-12

标题:再次反映简阳路主路多年无路灯的问题

陈书记您好:

南开区简阳路(信美道至雅士道)东西两侧主路没有任何照明设施,已有十三年了,各自长约400米,有一侧的无路灯距离还要比400米更长。因地处快速路,所以车流量非常大,很是危险。

2023年6月13日市住建委回复:经核实该点位属于宾西立交桥下辅路工程,建设单位为城投集团。该工程已建成多年,路灯设施由天津市路灯管理处具体实施,且路灯设施的设计、施工均达到验收标准,符合移交条件,并于2009年12月29日移交至天津市路灯管理处负责养护管理。按照《天津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及《天津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我委负责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包括随道路一并实施的排水、供水、供气管线及路灯、绿化等配套工程。市城市管理委是我市照明工程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照明工程建设。且2019年6月,市城市管理委印发的《天津市路灯“1001 工程”组织实施方案》(津城管景〔2019〕164号),明确由市城市管理委负责“对隧道、涵洞、天桥、背街里巷等照明薄弱点、盲点进行改造升级”。

2023年7月11日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回复说:我委相关处室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该道路确实没有路灯,反映情况属实。依据《天津市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六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功能照明的运行、维护、监督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功能照明设施的建设管理。”的规定和第十五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配套建设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将城市照明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所需资金纳入建设项目总投资。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项目的功能照明装灯率应达到100%”的规定,解决此问题应由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解决百姓难题。

市住建委、市城管委你推我、我推你,不担当、不作为,像这类问题情况在天津市还很多,看样子是没有希望亮灯了?危险继续存在……

问题无法解决了?

给您添麻烦了,谢谢!

反 馈

督办单位:市信访办 回复时间:2023-07-25

王*先生:您好!接件后我委高度重视,立即转相关处室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接到您反映南开区简阳路(信美道至雅士道)东西两侧主路无路灯的信访事项后,我委相关处室工作人员立即察看了现场,该道路确实没有路灯,反映问题属实。按照您的要求,此处需要新建路灯设施。依据《天津市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六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功能照明的运行、维护、监督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功能照明设施的建设管理。”的规定,路灯设施的建设工作,应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待建设完成移交后,我们将积极履行管理职能。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祝生活愉快! 2023年7月25日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3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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