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23-07-10

标题:小卫国道南侧桥下辅路何时装路灯?

陈书记您好:

河东区小卫国道南侧桥下辅路,从长征路与小卫国道交口路口以东约60米处开始至海源宾馆门前,约350米长的道路没有任何路灯照明设施,已经二十年了。而且这一350米长的道路东西两侧都有路灯,唯独中间部分没有路灯,马路对面的北侧辅路有路灯设施,南侧没有路灯不知是啥原因?

恰巧地处桥下南侧辅路,路面不宽,而且从小卫国道地道桥出来后也很危险,旁边还有河北省防汛物资天津储备库、河东区实验小学、润晖公寓、月泉公寓、水利家园、金色家园等多个小区,居民出入很是不安全。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回复说依据《天津市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六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功能照明的运行、维护、监督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功能照明设施的建设管理。”的规定和第十五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配套建设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将城市照明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所需资金纳入建设项目总投资。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项目的功能照明装灯率应达到100%”的规定,解决此问题应由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解决百姓难题。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回复说按照《天津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及《天津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我委负责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包括随道路一并实施的排水、供水、供气管线及路灯、绿化等配套工程。市城市管理委是我市照明工程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照明工程建设。且2019年6月,市城市管理委印发的《天津市路灯“1001 工程”组织实施方案》(津城管景〔2019〕164号),明确由市城市管理委负责“对隧道、涵洞、天桥、背街里巷等照明薄弱点、盲点进行改造升级,应向市城市管理委反映解决。

市城管委让向市住建委反映,市住建委让向市城管委反映,还有希望能解决吗?到底由哪个部门解决?

恳请市委、市政府从中协调,尺快安装补齐无路灯的小卫国道南侧桥下辅路(从长征路与小卫国道交口路口以东约60米处开始至海源宾馆门前),早日消除安全隐患!

给您添麻烦了,谢谢!

反 馈

督办单位:市信访办 回复时间:2023-08-15

王*: 收到您的信访事项后,我委高度重视,立即向建设单位核实了解相关情况,现答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河东区小卫国道南侧桥下辅路部分路段没有路灯有关问题,经核实,您所反映点位属于十一经路(六纬路-十一经路立交)工程,是中心城区快速路工程的子项之一,建设单位为城投集团。该工程已建成多年,且路灯设施的设计、施工均达到验收标准,符合移交条件,并于2009年12月移交至市路灯管理处负责养护管理。目前,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正在对上述路灯缺失问题进行研究。 特此回复。 2023年8月15日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08月15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区委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