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武** 提问时间:2023-06-12

标题:滴滴出行长期违法派单,干扰我市出租车市场

经查询津心办APP上网约车平台运营许可证,发现滴滴出行证件已于2021年3月1日过期,是不是证明滴滴出行此后的经营属于违法?如果违法,是否进行处罚。

再有,查询天津市交通运输部门网站发现,自2017年至2021年,运管部门多次提醒约谈滴滴出行,平台为什么依然存在对不符合资质的司机派单,也就是缺少对双证的审核,滴滴长达六年多时间的违法活动,期间滴滴出行是否按照主管部门要求整改,分别采取了什么措施,为什么时至今日,滴滴出行还在违规派单。针对滴滴出行的此类违法处罚,交通运输执法总队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给予从重或者加重处罚,选择的处罚款档次是否合规?2017年至今每年对滴滴出行平台的罚款分别是多少?

后附佐证材料(来源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

201707市客管办约谈“滴滴”平台 治理违规网约车https://jtys.tj.gov.cn/ZWXX2900/BMGZ8573/202007/t20200721_3029191.html

201910市道路运输局重拳治理出租汽车行业“乱象”https://jtys.tj.gov.cn/ZWXX2900/ZWDT641/202007/t20200731_3307557.html

202111天津市道路运输局召开《天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座谈会https://jtys.tj.gov.cn/ZWXX2900/BMGZ8573/202202/t20220210_5801049.html

反 馈

督办单位:市信访办 回复时间:2023-06-26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的关注,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始终坚持打击出租汽车领域违法违规运营行为,不断巩固拓展出租车网约车治理成效,保持对出租汽车违规运营行为包括“黑网约”以及网约车平台违规派单行为的常态化高压治理态势。在重点场站地区采取驻守式执法。在繁华商圈、大型居民区等经济活力高、人流量大的点位,开展巡查检查,对网约车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12345、12328、政民零距离等各渠道投诉举报线索,一律速查速办。在查处过程中严格按照《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天津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设定的裁量基准实施行政处罚。并且每一起案件完成处罚后会在天津信用交通网站进行公示。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许可有效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1日,市民可通过天津网上办事大厅网站查询网约车行业相关许可信息。2023年6月25日15:20已与您取得联系,您表示满意。

 

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2023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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