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举报人怎样确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真假
举报了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受理后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网上公开查询的不相符,怎样能更准确的确认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真实性
举报了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受理后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网上公开查询的不相符,怎样能更准确的确认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真实性
赵*:您于2022年8月23日,向我机关提出天津市邮政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与网上公开查询的不相符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责成纪检部门进行核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查,您反映的问题属实。津邮(三分)处〔2022〕3号、津邮(三分)处〔2022〕5号、津邮(三分)处〔2022〕7号均为真实处罚案件。由于我局第三分局工作人员工作不仔细不认真,未及时校对上传的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录入上述行政处罚数据时,出现处罚金额、处罚决定日期等录入错误的问题,现已更正。我局纪检部门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并作出处理,具体情况以我局纪检部门答复为准。
天津市邮政管理局
2022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