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22-08-18

标题:关于抚血金问题

我的父亲原在天津市第二轻工业局工作,任天津市第二轻工业局文体处处长,于1991年退休。並于2021年12月病逝。老人病世后由隆兴集团办理了丧葬费等有关事宜。但老人抚血金至今不予发放,理由是他属于事业编制改制企业编制人员,这笔钱不知道由谁支付。

我于2022年四月份开始反应这个问题,找到了市及渤海轻工集团,隆兴集团,12345及12333,津云热线等部门,最后在2022年7月20日隆兴集团信访部与我签定一份协议,基本内容为此问题由隆兴集团于2022年8月20日前予以解决,在此期间本人不再向有关部门反应此事。

2022年8月17日我接到隆兴集团信访办电话告之,此问题仍需研究,没有解决日期。

书记同志,在此时刻我们做为死者家属真的无耐,有关部门领导对百姓的合理诉求一拖再拖,以各种无原则的理由不予解决。请问这样做对吗?我们该怎么办?

无耐之下再次向领导反应这个问题,希望督促有关部门尽快解决问题,让九泉之下的亲人能够暝目,能让他的遗霜,我94岁的老母亲高高兴兴的安享晚年。

谢谢了!期望书记同志百忙之中关心一下此事,昐望问题早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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