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根据滨海新区海河英才鲲鹏计划,新区为符合条件的人才发放住房生活补贴。 其中本科每年1.2万元,硕士每年2.4万元,博士每年3.6万元,连续发放3年,大力支持引进落户人才在新区落地生根。 此项补贴单位按照其他所得20%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否有官方文件规定,个人觉得不合理!
我想问一下,根据滨海新区海河英才鲲鹏计划,新区为符合条件的人才发放住房生活补贴。
其中本科每年1.2万元,硕士每年2.4万元,博士每年3.6万元,连续发放3年,大力支持引进落户人才在新区落地生根。
此项补贴单位按照其他所得20%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否有官方文件规定,个人觉得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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