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牛** 提问时间:2021-12-02

标题:南开医院不批准职工育儿假

南开医院人事科以未接到南开区卫健委通知为由,不批准职工育儿假,11月29日公布的《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明确了新增加的育儿假,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而南开医院却找理由违反条例规定,拒绝职工申请育儿假!请上级部门严肃处理!

反 馈

督办单位:市信访办 回复时间:2021-12-10

牛**同志:您好,您向我委反映的南开医院人事科以未接到南开区卫健委通知为由,不批准职工育儿假相关事项,我委非常重视,我委工作人员于2021年12月8月(17点37分)、12月9日(14点30分)与您电话联系,均无人接通。后续我委工作人员继续联系了解具体情况请您保持电话畅通。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与支持。顺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2021年12月10日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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