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建议天津市供暖公司延长供暖时间!
尊敬的市领导您好,今年气温整体偏低,最高气温在15度上下,最低体温已经低至10度以下,第二也是为了防止倒春寒现象发生。建议天津市供暖公司供暖开始时间调整在10月24或25日,停止供暖时间调整至4月10日左右,确保天津市民们温暖过冬。领导您看怎么样?
注:一定要由党群心连心平台派给天津市信访部门,之后由天津市信访部门派给天津市供暖公司,不要删除,因为这件事归天津市供暖公司管辖,当官要为民做主,谢谢领导们的帮助理解与支持!
尊敬的市领导您好,今年气温整体偏低,最高气温在15度上下,最低体温已经低至10度以下,第二也是为了防止倒春寒现象发生。建议天津市供暖公司供暖开始时间调整在10月24或25日,停止供暖时间调整至4月10日左右,确保天津市民们温暖过冬。领导您看怎么样?
注:一定要由党群心连心平台派给天津市信访部门,之后由天津市信访部门派给天津市供暖公司,不要删除,因为这件事归天津市供暖公司管辖,当官要为民做主,谢谢领导们的帮助理解与支持!
庞**:您提出建议提前和延时供热的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与您解释了相关条例规定:根据现行《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第十八条:本市供热期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供热单位不得擅自推迟供热或者提前停热。如遇气温出现异常低温情况,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提前供热和延期停热;供热单位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的决定执行。对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表示由衷感谢,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我市供热工作,也希望您继续关注和监督我们的供热事业,我们将认真、虚心接受您的意见建议,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我市供热行业的和谐与稳定。
天津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