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继续提问交通运输局
执法总队有没有收到数据信息?数据信息能不能证明网络预约出租车违法经营?是不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在天津从事的网约车有多少是车证人证齐全的?不齐全的能不能统一处理?如果给证件不齐全的车辆派单平台会不会受到惩罚?最后再问一句,咱们的执法部门或者相关部门能不能彻底清退违法网约车,给交通运输市场一片青天。
汪**:您于2021年8月6日,向我机关提出执法总队执法依据等有关问题,我机关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一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通过多渠道发现网约车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总队将依法予以处罚。二是约谈各网约车平台。2021年以来,执法总队联合市道路运输局和公安公交分局约谈各网约车平台4次,与道路运输局联合开展平台检查8次,督促平台落实企业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驾驶员培训教育和管理,禁止向不具备资质的车辆和人员派单。三是加强违规处罚力度。2021年以来,执法总队累计处罚出租汽车行业各类违规行为3311件,累计罚款2304.6万元。其中,网约车行业违规行为2329件,累计罚款2237.8万元,网约车违规处罚件数占处罚总数的70.3%。四是强化信息化执法。执法总队与市委网信办合作,陆续研发“三站一场”地区网约车热力图等数据模型,利用网约车监管平台数据,加强对非法网约车的线索研判和精准打击。与道路管理局建立网约车平台违规派单推送机制,定期推送平台违规派单线索,依法进行处罚。 2021年8月20日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