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赵** 提问时间:2021-07-27

标题:建议公安局积极调研允许凭备案合同落户

您好,自海河英才实施以来,众多人口来津就业购房,因最近两年开发商各种问题频发,久久无法办理房产证登记手续。建议公安局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学习其他地区先进经验,积极调研,允许凭备案合同落户。更大程度上保障大家的生活不受影响。盼复

反 馈

督办单位:市信访办 回复时间:2021-07-29

赵**:您于2021年7月27日,向我机关提出建议天津市可凭备案合同办理落户的问题,因您预留的电话号码是空号,无法与您取得有效联系,您可再次留言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我办工作人员会向您解释相关政策,感谢您对公安户政工作的支持。2021年7月29日

 

天津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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