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安装问题
尊敬的领导,您好!
前期跟文心新苑小区(又名路劲赞成)路劲自持物业沟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事宜,被告知需要征收3000元路由占用费,安装后电费收费标准为1.2元一度电,且不允许申请直接安装国家电网电表进行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后来多次投诉协调,目前跟路劲物业再次确认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事宜,物业方告知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仍然需要征收3000元路由占用费,电费收费标准调整为0.72元一度电,但仍然不允许申请直接安装国家电网电表进行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因此特申请领导予以解决不能直接申请安装国家电网电表进行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的问题,经过从海棠街道获取的信息,海教园内小区只有路劲的物业不允许业主直接申请国家电网电表进行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对于如此霸道的物业以及企图在小区垄断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的行为,请领导安排主管部门予以整顿,还业主自由选择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路径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