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解禁烟花爆竹的建议
尊敬的市领导您好!市人大常委会于2017年通过了《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规定我市行政区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我市也执行了3年了,确实过年期间空气质量有所改观,但是在治理空气污染中,烟花爆竹仅占其中一部分。况且燃放烟花爆竹也是中国传统习俗,是增添过年喜悦和仪式感的重要途径。而且禁燃对于大小烟花爆竹生产商、销售商也造成了不小的亏损,从而影响经济增长。所以我建议,能否适当放开禁燃令,在指定时间或地点内燃放,烘托一下过年的氛围。如今我市环保方面做得已经卓有成效,几日的烟花爆竹燃放应该也不会再造成过重的空气污染了。像浙江、上海等大省市都是采取分时分地区燃放,而且近日北京、重庆、昆明等地也纷纷解禁烟花爆竹,建议市领导解禁烟花爆竹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