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北辰区住建委开发商管理科不作为
北辰区金地艺城华府北润华庭高层建筑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安装航空障碍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六十一条规定,在民用机场及其按照国家规定划定的净空保护区域以外,对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高大建筑物或者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飞行障碍灯和标志,并使其保持正常状态。
我们将此情况反应到北辰区住建委开发商管理科。开发商管理科有意避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规定,只是说不安装航空障碍灯是满足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J778-2008中10.3.4要求:自机场跑道中点起、沿跑道延长线双向各15km、两侧散开角各10°的区域内,障碍物顶部与跑道端点连线与水平面夹角大于o.57°的障碍物应装设航空障碍标志灯,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001的规定。
但是持续不回答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规定,顾左右而言他。以自己不专业为借口,搪塞业主,就是不承认违法的事实。
像这样视法律为无物,视广大人民群众生命为无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