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20-12-09

标题:团泊新城东区 观澜北苑小区 物业管理问题

尊敬的市领导,

本人是静海区团泊新城 观澜北苑小区业主。我于2019年3月收房,收房时提出的房屋质量问题,物业承诺维修,至今没有任何音信。2020年1月份入住小区后,物业对于车位采取只卖不租的形式,由于车位售价过于昂贵,业主无法承受,但是物业又不开放车位出租,并且不允许业主把车辆停在小区内部道路。无奈之下,我只能把车停在小区外面的市政道路上,由于占路影响交通,1月至8月期间多次被交管部门贴条罚款,而且由于市政道路无人监管,截止到今年8月份,车辆多次被划,多次喷漆维修。经过多次维权,物业于今年8月份开放车位出租, 但针对之前给业主造成的经济损失,拒不做出正面回馈与解决。请政府部门介入此事,还百姓以公道,让百姓能够安居而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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