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交警支队疑似钓鱼执法,摄录不履行告知义务,工作落实不到位
今年二月天津市发布信息疫情期间小区门口和菜市场门口可以停放车辆,所以双街国药上河城居民基本把车都放在双新大道小区门口的马路上。作为业主我从未接到过任何通知说现在马路上不让放车,而且小区居民至今基本还把车放在双新大道上。8月18日我偶然机会查了一下我的违章记录,发现我的车停在马路上被巡逻车摄录三次,扣9分,没有任何提示提醒,如果我不心血来潮查违章还会被继续摄录更多次,导致扣12分以上,影响我的驾照。更可怕的是小区居民仍不知情,以为疫情没结束车还能继续停放双新大道。作为居民我罚款可以,但是我想问这是不是交警支队疑似钓鱼执法,为什么不及时履行告知义务,为什么那么多人依旧把车停在马路上还毫不知情,是不是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不作为,影响了居民正常权益,变相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