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穆** 提问时间:2020-08-03

标题:办理公租房问题

您好 我七月2日写了一份意见书,河北区房管局的领导给我打了电话,也答应帮我解决困难了,让我等他们的电话,可都一个月过去了也没接到他们的电话,我打过去也没人接听,去房管局询问也没人理我,我查询7月2号的处理结果是已经处理,可是他们电话里明明答应我了也不和我联系了我也不知道找谁了,这种欺上瞒下的行为太不负责任了!最起码房管局的人应该给我一个答复吧!这简直就是无作为的表现!

附件:

反 馈

督办单位:市信访办 回复时间:2020-08-19

接件后,我委高度重视,责成河北区住建委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印发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津国土房发【2016】18号)文件规定:“符合公租房条件的不足3人家庭,原则上承租一居室或一个居住空间户型的住房。单亲家庭成员为父女或母子关系且子女年龄在14周岁以上(含),可选择承租一居室或二个居住空间户型的住房。”

目前各区住房保障中心正在办的公租房项目有盛福园、佳和惠庭、佳和贤庭二个居住空间住房,无可办理的一居室或一个居住空间公租房房源。公租房新房源的相关事宜请关注“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http://zfcxjs.tj.gov.cn/)网站。

由于您申请家庭为2口人,且不符合上述单亲家庭条件,只能申请一居室或一个居住空间公租房。由于目前我市没有可申请的一居室或一个居住空间公租房,因此无法办理其公租房申请。请您随时关注上述网站,及时了解公租房房源的信息,待我市有可办理的一居室或一个居住空间公租房房源时,携带本人和女儿的身份证、户口簿、户籍地房屋拆迁协议等申请要件,到河北区公租房窗口咨询办理。

最后,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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