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房屋质量问题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天津富力雍景豪庭xx号楼xxx的业主,辛苦存钱以及父母半辈子积蓄买的这间房却存在安全隐患!针对这些安全隐患,之前已经有业主向咱们政府相关部门提问,得到的答复存在诸多纰漏,且没有正面回复,部门之间相互推诿,老百姓买房不容易,这些关乎于生命安全的问题,希望领导予以重视,协助各部门给与解决:
1、次卧安装了防火门,得到的回复是次卧在设计时为避难间,安装防火门属于设计规范要求!我买的是两室一厅,不是一室一厅一避难间,装修时我是否可以把避难间的防火门拆除装修成卧室门?如果装修拆除了该防火门,是否就违反了规范要求?不拆除,我把该次卧留着当避难间?答案一目了然,可以说所有02-05户型的业主都会拆掉防火门,把避难间装修成次卧的。而这样,整栋楼就存在火灾的安全隐患,请问领导由于上述情况发生的火灾有谁负责?开发商在设计时难道不考虑装修这样的实际情况吗?开发商应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02和05户型的次卧(即:第1条中的避难间)窗户距离燃气壁挂炉排烟口20厘米,且低于可开启窗扇的上边框。可想而知,当该窗户打开时,壁挂炉的废气是直接可以排进次卧的!而之前给的回复是排烟口距离上层1.2米即满足燃气规范要求。请问规范对排烟口的位置在本层是如何要求的呢?难道这个距离不比距上层1.2米的危害性更大吗?难道次卧就不住人?请问竣工验收是如何通过的呢?
以上两个都是关于生命安全的问题,希望领导重视,给出正面有说服力的回复及解决方案。恳请领导从实际出发,设身处地的为我们老百姓解决问题,而不是互相推诿,感谢领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