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住宅停电造成损失问题
本人居住于河北区林新公寓,由于7月24日至26日有事外出,期间家中无人,于26日晚归家,回家后发现家中断电,冰箱中上千元海鲜及食物全部变质。检查电表发现剩余电费10元,但被强制断电,恢复取电必须要人工插入电卡才可以。我想问一下在未欠费且有剩余电费的情况下强制断电,为何要强制断电,有无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据?若有法律依据请给出,若无依据请问此事造成的损失应该谁来赔偿?
本人居住于河北区林新公寓,由于7月24日至26日有事外出,期间家中无人,于26日晚归家,回家后发现家中断电,冰箱中上千元海鲜及食物全部变质。检查电表发现剩余电费10元,但被强制断电,恢复取电必须要人工插入电卡才可以。我想问一下在未欠费且有剩余电费的情况下强制断电,为何要强制断电,有无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据?若有法律依据请给出,若无依据请问此事造成的损失应该谁来赔偿?
感谢您留言。2020年8月10日上午10:10,城东供电公司工作人员电话回复用户,告知用户电表出厂设置为10元断电提示,且此户本身为非疫情保电户。用户表示建议更改电表设置为0元断电提示,城东供电公司工作人员对用户建议进行了记录。
天津市电力公司
2020年8月12日